一、总则
(一)为加强办公物资管理,规范办公物资领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中的办公物资为办公耗材和一般办公物资。
1.一般办公物资包括剪刀、胶条、胶棒、橡皮擦、回形针、直尺、订书器、涂改液、裁签字笔、铅笔、信笺、信封、打印纸、复印纸、复写纸、印刷品、印泥、钉书针、大头针、图钉、名片、账册、卷宗、档案袋(盒)、标签、纸杯、计算器、电池、电话机等。
2.员工应对办公物资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
3.办公物资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
4.不可用办公设备为个人使用。不许将办公物资随意丢弃废置。
二、办公物资计划
(一)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物咨消耗和使用情况,每季度首月7日前编制并提报下季度计划。
三、办公物资的发放及领用
(二)各部门办公物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照财务对在职员工办公用品及耗材配比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使用情况按规定标准进行申请以及本部门办公物资预算提交。
(二)各部门指定人员在物资到货后认真核对本部门申请办公物资,当场与供应商送货人员确认核对并签写姓名。如配送物资与申请物资有误须及时向办公室办公物资管理人员反馈。
四、办公物资的交接与收回
员工因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办公物资的交接或收回时,应严格遵守交接回收程序。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在监交人的监督下,仔细点验,遇有毁损的要求移交人书面标明,视该物品金额的大小情况,是否追究移交人(保管人)的责任,另行处理。